金凤区教育局机关AB岗责任制度

发布时间:2018-03-26 15:48 栏目:政策法规 发布单位:金凤区教育局 浏览量:1814

金凤区教育局机关AB岗责任制度
时间:2017-11-23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896
金凤区教育局机关AB岗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改进教育局工作作风,优化教育育人职能,规范教学行为,提高办事效率,结合教育实际,制定AB岗责任制度。
第一条  机关各科室工作岗位实行AB岗顶岗或互为备岗的制度,每个工作岗位应安排至少两个人熟悉同一岗位业务互为AB岗,A岗在位时对所负责工作负主要责任,A岗不在位时应向分管领导请假,由分管领导安排B岗顶岗,及时办理一般性事务或紧急事务,B岗顶岗期间对该项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二条  A岗因休假、学习、出差等原因离岗时,必须提前向分管领导请假,并跟B岗做好工作交接后方可离岗,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交接的,B岗应主动打电话向A岗询问工作情况,了解未尽事项。B岗在顶岗期间,同时做好本角和A岗主要工作,并兼有A岗的职责权利,对执行A岗工作结果负有相应责任。在安排工作时,应尽量确保AB岗不同时外出,保证每项工作都有人承担。AB岗均缺位时,各单位负责人应主动顶岗或安排他人顶岗。
第三条、因A岗离开岗位,未交代B岗代行承办业务,造成工作缺位并引起不良后果的,由A岗承担相应责任。B岗在代行A岗责任期间,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相关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由B岗承担相应责任。各工作岗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出现业务间断或拒绝、推诿、扯皮等现象。
第四条、实行工作岗位AB制后,A岗负责处理所负责的岗位工作,并将有关情况主动告知B岗。A岗因故请假半日以上,必须将有关工作交B岗处理,保证相关工作按期完成。
第五条、B岗应熟悉了解A岗的工作内容,在A岗不在岗期间代行A岗的岗位职责,对已明确、规范的事项,应及时处理。如不能即时办理的,应认真做好记录,待A岗返岗后主动说明代行职责的情况,并将有关资料交A岗,由A岗主动与服务对象联系,反馈回复意见。
第六条、遇有急事或重要工作时,AB岗应协同办理,确保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第七条、各科室因工作调动或人员分工变动,应即时确定AB岗人员,避免发生缺位、错位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