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教育局校务公开制度

发布时间:2018-03-26 15:41 栏目:政策法规 发布单位:金凤区教育局 浏览量:979

金凤区教育局校务公开制度
时间:2016-4-16     作者:超级管理员    浏览次数:1,784
金凤区教育局校务公开制度

第一条  实施校务公开制度,是提高办事效率、规范工作行为的有效措施。对加强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规范校务管理,促进依法治校,预防和治理行业不正之风,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调动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推动学校各项工作全面发展具有指导作用。为此,根据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制定金凤区校务公开制度。
第二条  校务公开是一项意义重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重视校务公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3至5人组成的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并由专人负责。
第三条  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凡是与学校管理、教育改革密切相关和直接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都要在全校范围内采取适当的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
1、办学思路、建设目标和发展规划,学校内部各项规章和重大决策;
2、教师职称晋升评定,职务聘任,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公派外出进修、培训及实施奖惩的方案等;
3、学校实施结构工资中关于工资、课时工资、效益工资及福利分配方案等;
4、收取各种费用的依据、项目、标准,社会捐赠款物,勤工俭学收入;
5、学校大项采购包括大宗办公用品,教学设备、课本、作业本、校服等。对学校建设规划、工程项目招标及竣工后的验收结果和决策和决算情况;
6、学校财务制度及各项经费的管理使用,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的情况。
第四条  校务公开的主要形式与管理
1、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全面实行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凡属于校务公开的重大内容都要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公开,接受教职工的监督;
2、设立校务公开栏,对教职工应该知情和监督的内容及时公开。设立意见信箱、监督举报电话、畅通校务公开渠道;
3、建立校情发布会和校园开放日制度,或以通知书、家长信和收费联系卡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公开校务内容;
4、建立校务公开档案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做到对公开事项的时间、内容、过程、结果的记录和资料保管。
第五条  校务公开的时限
1、财务公开至少2月1次;
2、收费依据、项目、标准长期公开;
3、学校领导每学期在教职工大会上作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4、教师职称晋升评定,职务聘任、年度考核,评优评先,公派外出进修、培训及实施奖惩情况随时公开。
第六条  校务公开的组织监督: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由工会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要切实 选举出关心学校工作。坚持原则,责任心强的同志组成3至5人监督小组,进行监督、检查。教育纪工委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第七条  对校务公开不按时、不彻底、不真实的单位,视情节追究学校校长及有关领导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