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凤区教育党工委会议制度

发布时间:2017-04-28 22:53 栏目:政策法规 发布单位:金凤区教育局 浏览量:892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精简会议,提高议事效率,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政联席会议
   1.议事范围。上级文件、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意见;教育系统重大问题的决策;重要问题研究。
   2.出席人员:党工委书记、局长、纪委书记、副书记、政府督导室主任、副局长等局两套班子成员。办公室主任和相关人员可列席会议。
   3.议事原则:根据事先安排的议题(无特殊情况一般不研究临时议题),由相关议题的局长、副局长或科室负责人汇报并提出初步意见,再经过讨论,最后由主持会议的局长或副局长归纳,作出会议决议。
   4.会议主持:由局长主持,或局长指定副局长主持。
   5.会议议题:由办公室主任根据领导批示或授意统一作出安排,经书记或局长同意后召开。会议议题随同开会时间一并通知参加会议人员,会议通知一般在前一天送达。
   6.会议时间:局长办公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时召开。
    二、分管领导工作会议
   1.议事范围:讨论研究局部工作。
   2.出席人员:书记、局长、副书记、纪委书记、督导室主任、副局长、工会主席,科室、学校、幼儿园相关人员。
   3.会议主持:由分管领导主持。
   4.会议议题:由分管领导与相关科室负责人协商后提出,经局长(书记)同意召开。
   5.会议时间:会议不定时召开。提前一天通知。
    三、局务会议
   1.议事范围:传达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通报有关重大和重要工作,讨论全局性工作(规划、计划、总结等)。
    2.会议主持:由局长或副局长主持。
   3.会议议题:由局长或分管局长提出,办公室拟出议题,经局长同意召开。
   4.与会人员:党工委书记、局长、党工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府督导室主任、副局长等局两套班子成员。根据议题,可扩大到相关科室人员。
    5.会议时间: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提前或顺延,但不得超过两个月。
    四、职工会议
   1.会议范围:学习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布置当前有关工作。
   2.会议主持:由局长或副局长主持。
   3.会议议题: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经局长同意召开。
   4.与会人员:机关全体职工。
   5.会议时间: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提前一天通知。

五、校(园)长会议

1.会议范围:学习传达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布置当前有关工作。
   2.会议主持:由局长或副局长主持。
   3.会议议题:由办公室安排,经局长或副局长同意召开。
   4.与会人员:局相关领导、科室,学校、幼儿园相关人员。
   5.会议时间:会议不定时召开。提前一天通知。

六、会议记录

1.办公室须负责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2.会议记录要具体、详实、准确无误。

3.记录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禁向他人泄露会议内容。

4.会议记录册须页码连续,妥善保管;

5.会议记录册须保存五年,销毁时须至少三人,且有一名副局长在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