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法制教育 强化安全意识
——12月4日同心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
12月4日,在第七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同心县人民检察院马全文(法制副校长)和杨思琪一行二人到我校“开展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宪法进校园”法制宣传活动。
此次法制宣讲主要分三块内容:校园欺凌;预防性侵害;爱国教育。
一、校园欺凌
首先,介绍校园欺凌的概念。校园欺凌是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然后,介绍校园欺凌的行为;(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等等。其次,介绍学生应对的原则:依靠法律,依靠老师,依靠群众,依靠智慧。
二、预防性侵害,做自己的守护天使
主要针对什么样的行为属于性侵害;如何预防性侵;关于性侵害的错误认识几个方面进行有的放矢的讲解。
三、树立时代新风,立爱国壮举
讲解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引用梁启超的《少年中国说》和终南山院士的名言,教育学生做一个有勇气、有责任、有担当的青年人。最后,引用习总书记对广大青年提出的几点希望:
一是 要爱国,忠于祖国,忠于人民。
二是 要励志,立鸿鹄志,做奋斗者。
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奋斗本身就是一种幸福。
三是 要求真,求真学问,练真本领。
“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
练真本领,更好为国争光、为民造福。
四是 要力行,知行合一,做实干家。
“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