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中卫市教育局资助中心通知(10月20日),2022年(秋)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开始。为确保国家资助政策及时实施。现将学校资助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对象:
1.脱贫(原建档立卡) 2.城、乡低保家庭子女 3.城、乡特困救助(烈士子女、孤儿) 4.残疾学生 5.边缘易致贫6.脱贫不稳定。
二、资格确认:
1.上学期(2022年春季)享受资助学生中的低保家庭学生,如果低保已经取消的不再资助。(班主任要通过查看低保享受人所在乡镇民生服务中心打印的低保截图凭证及银行给低保打款的流水明细确认),其他类原有的继续资助。
2.政策宣传到位。班主任要掌握资助政策,细致了解班内学生家庭情况。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做到应助尽助,但监护人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并填写申请表。
三、填表上报
1.本学期(每年秋季)所有要资助学生,都必须填写附件1《宁夏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表》。可打印填写,也可用黑色笔手写,但表中3处签字都必须用黑色笔手写(不可打印)。都交纸质申请表、交证明复印件。属于低保的交所在乡镇民生服务中心打印的低保截图凭证及银行给低保打款的流水明细学校存档。
2. 监护人提供与学生监护人的姓名、中国建设银行开户户名要完全一直的银行账号,便于学校财务打款。
3.班主任填报附件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发放花名册》填好后发高万明老师。
四、完成时间:
学校上报教育局时间为本次疫情解封后一周内(10月28日),班级上报学校为本次疫情解封后5天内(10月26日)。从即日起班主任开始宣传、摸底、核实受助学生资格,完成附件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发放花名册》上交学校。附件1《宁夏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表》,并收取证明材料,交学校审核存档。避免逾期造成不必要的后果。
附:低保户家庭学生的认定:
同一个户口本上的家庭成员中无论是谁享受低保都可认定为低保户家庭学生。1、看户口本是否在一起,2、看低保证明(到户口所在地乡镇民生服务中心打印享受低保待遇截图及银行给低保打款的流水明细确认)。低保是动态的有取消的,有新增的。
注:附件1《申请表》一年填报一次。需要附件1《申请表》、附件2《花名册》请自行在“宁教云”中卫三小群 “文件”中下载“一补”资金实施细则附件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