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说明
发布时间:2021-03-03 11:07
栏目:家校互联
发布单位:中卫市第三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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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接中卫市教育局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通知自2021年春季起,将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和城市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纳入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范围。为确保国家资助政策及时实施。现将学校资助工作安排如下:
资助对象:
农村建档立卡户子女、2农村低保家庭学生、3农村特困救助(孤儿)、4残疾学生(学生本人)、5城市低保、6城市特困救助(孤儿)
上学期(2020年秋季)享受资助学生中的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如果低保已经取消的不再资助。(班主任要通过查看银行给低保打款的流水明细确认。)
有意享受生活困难资助的学生(包括上学期已申请补助的)都必须填写(附件1《宁夏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表》。可打印填写,也可用黑色笔手写,但表中3处签字都必须用黑色笔手写(不可打印)。交纸质表学校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