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第二高级中学《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大会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国家、社会、学校、家庭义不容辞的责任。为保护广大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促进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强化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工作要求,2023年11月20日下午,贺兰县第二高级中学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大会。
首先,王丽荣副校长就保护未成年人的指导思想、保护内容、保护工作的原则,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利予以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方法与内容,以及各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讲述,要求教职工要不断增强自己的教育法制观念,在教育引导中自觉地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正确的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孩子们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的意识和能力,提高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和水平。
随后,校党总支部书记、校长石学军同志再次做了要求,他指出:学校作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主阵地,所有教职工肩负重要责任,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通过对法的学习,进一步的提高认识,检验自己的言行,使自己的各个方面做得更好。
关心爱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给孩子们一个安全又温馨的成长环境是我们共同的心愿。全体教职工要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意识,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醒学生学会爱护、保护自己、有问题可以及时寻求老师的帮助。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孩子打造安全、温馨的生活和学习环境,为他们的成长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