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第二高级中学召开教职工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大会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推动学校法治教育的深入开展,引导全体教师学懂、运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5月19日下午,我校召开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专题培训会,会议由副校长王丽荣同志主持。
首先,王丽荣副校长就国家制定《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意义进行了阐述。随后学生发展中心副主任白雅丽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干预、对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矫治以及对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预防等几个方面进行的讲解,并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讲解了教师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中的职责及做法。最后,石学军校长做了总结,他讲到: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应当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的名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等合法权益,在各级人民政府组织下,实行综合治理。社会、学校、家庭等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共同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及时消除滋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的各种消极因素,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通过此次培训,让教师们明白了作为一名合格的当代教师,不仅要有学科素养,而且还要有法律素养,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法律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过程中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