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峡市峡口中学关于教学违规与教学事
故处理办法
为加强教学管理工作,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教师和管理者的责任心、质量意识和工作的规范性,现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违规与教学事故的界定
(一)教学违规:
在教学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者属于教学违规:
1.上课迟到、早退;
2.上课期间无故离开教学场所;
3.上课期间会客、闲聊,接打电话;
4.未按时上交各部门要求上交的资料,影响正常工作;
5.坐着上课;
6.其他违反学校教学常规要求的。
(二)教学事故:
在教学过程中,凡违反有关教学规定,直接影响正常的教学管理、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造成不良后果或造成人身伤害的行为,均属于教学事故。事故按其程度分为:一级教学事故、二级教学事故。
一级教学事故:
1.教学活动中违背教书育人原则,出现师德问题;
2.因管理不当,发生学生人身伤害事故;
3.缺课或误课达10分钟以上;
4.其他严重教学事故。
二级教学事故:
1.不负责任造成教学用品供应和准备不到位,影响教学;
2.未经教务处同意擅自调(代)课;
3.无教案上课;
4.不服从学校教学安排,谩骂,侮辱教学管理人员的;
5.其他教学事故。
二、教学违规与教学事故处理程序
1.对于教学违规,由教务处核实,通知当事人并上报学校。
2.对于教学事故,主管教学副校长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并报校委会讨论处理。
3.教学违规或教学事故的处理在2日内完成并进行通报。
三、教学事故与教学违规的处理
1.教学事故与教学违规责任人必须配合调查人员的工作,在事故发生后一日内写出事故经过和书面检查。
2.发生教学事故与教学违规,作相应处理如下:
(1)发生教学违规,学校视情节严重对教学违规责任人提出批评,年终师德师风考核扣除1-3分并扣发教学违规责任人绩效工资50元。一学期出现教学违规三次以上者加倍处罚并作为交流培训的依据之一。
(2)发生二级教学事故,扣除教学事故责任人绩效工资100元,师德师风考核扣除相应分数并在全校进行通报批评。
(3)发生一级教学事故,扣除教学事故责任人绩效工资200元,对情节严重、认识问题较差的事故责任人,上报教育局予以处理,凡出现教学事故人员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良好等级。
本办法自2023年3月20日起执行,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