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监控室是学校视频监控系统的控制中心,为了加强学校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一、行为准则
1.上岗时要着装整齐、举止文明;
2.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接班的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换岗,严禁脱岗、睡岗;
3.要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和个人物品;
4.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使用明火及违章电器;
5.值班人员严禁酒后上岗、不得利用监控设备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坚持对系统设备的日常维护,保持系统设备的清洁;
7.注意防潮、控制恒温,经常检查各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进入监控室;
9.严禁使用有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和使用电炉、电饭堡等电器。
二、管理准则
1.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发现设备出现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并向信息中心或政教处领导报告;
2.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
3.不得删改、破坏视频资料原始数据记录;
4.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
5.严禁擅自开发、修改、升级、删除、安装影响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和安全的程序或软件;
6.熟练掌握各种情况的处置方案,接到“校园110”报警及在监控中发现情况, 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政教处领导;
7.务必保障通信联络畅通,不得用电话接、打私人电话;对讲机应保持电量充足与信号畅通。
8.不得无故中断监控;监控录制的资料应妥善保存,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更改、删除原有资料。
以上规定一经颁布,立即生效,望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本规定执行。
青铜峡市回民中学
二0二一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