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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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睡眠 管理 | (十五) 加强科学睡眠宣传教育 | 20.学校要把科学睡眠宣传教育纳入课程教学体系、教师培训内容和家校协同育人机制,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心理健康教育、班团队活动、科普讲座以及家长学校、家长会等多种途径,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睡眠卫生习惯,引导家长重视做好孩子睡眠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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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 明确学生睡眠时间要求 | 21.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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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统筹安排学校作息时间 | 22.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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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有条件的学校应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寄宿制学校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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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 防止学业过重挤占睡眠时间 | 24.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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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合理安排学生就寝时间 | 25.中小学校要指导家长和学生,制订学生作息时间表,保证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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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 加强学生 睡眠监测 | 26.学校将学生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设立监督举报电话,畅通家长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及时改进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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